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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模范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模范有哪些

绿乐教育网 2024-09-24 09:34:23 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模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模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安全生产法》对职工安全培训和资质认证的规定?

要求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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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有哪些基本要求?

从业人员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要达到以下要求:

一、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二、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企业通常采用的安全教育形式大致有三种: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培训和日常安全教育。其中,三级安全教育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教育制度,它包括公司级教育、车间(工段)级教育、班组级教育三个层次。公司级教育。是对新员工在分配工作之前进行的安全教育,它可以通过企业安全责任人作报告、组织座谈、参观劳动保护教育展览、观看安全教育工作生产录像,学习有关文件等方式对新员工进行教育,让他们了解企业的基本状况,生产任务及特点,安全状况、事故特点及主要原因,以及一般的安全技术知识。车间(工段)级教育。经公司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的员工,由车间(工段)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车间(工段)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状况、生产性质、主要工艺流程、车间历年来发生的事故案例、主要危险源点及其注意事项。

培训以下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要求。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需要履行的职责。

2、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维护及保养。发生火灾怎样逃生怎样处理怎么报警?

3、电气伤害及机器伤害及病防治法的培训。4、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演练。防火安全检查、各种隐患排查的治理。

三级安全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多长时间?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新入厂职员、工人的厂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和岗位(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厂矿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的基本形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模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模范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