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教育在现场 电力安全教育专题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电力安全教育在现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电力安全教育在现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电力线路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有哪些?
16、电力线路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1)现场勘察制度;2)工作票制度;3)工作许可制度;4)工作监护制度;5)工作间断和转移制度;6)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2、保证电力线路安全工作的技术措施有哪些?1)停电;2)验电;3)装设接地线;4)使用个人保安线;5)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中规定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魄检查每两年最少1次)。
2)具有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习本规程的相干部份,并经考试合格。
3)具有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作业人员要具备的基本条件是:
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2.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3.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掌握配电作业必备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并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4.参与公司系统所承担电气工作的外单位或外来人员应熟悉本规程;经考试合格,并经设备运维管理单位认可后,方可参加工作。
5.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作业前,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6.进入作业现场应正确佩戴安全帽,现场作业人员还应穿全棉长袖工作服、绝缘鞋。
7.进出配电站、开闭所应随手关门。
8.工作人员禁止擅自开启直接封闭带电部分的高压配电设备柜门、箱盖、封板等。
9.业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及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
厂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和要求有哪些?
答:(1)公司(厂)级安全教育1)安全法规教育。
2)公司(厂)制订的安全制度及规定。
3)安全基本知识。
4)电力生产现场的不安全因素。
5)典型事故案例与经验教训。
(2)工区(分局、所)级安全教育1)本工区(分局、所)制订的安全制度及规定。
2)本工区(分局、所)所管辖设备系统特点及安全状况。
3)本工区(分局、所)主要危险因素及安全注意事项。
4)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防护措施。
5)《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与本专业相关内容。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力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规范电力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控制、减轻和消除电力安全事故损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电力安全事故,是指电力生产或者电网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正常供应的事故(包括热电厂发生的影响热力正常供应的事故)。
第三条
根据电力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热力)正常供应的程度,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由本条例附表列示。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部分项目需要调整的,由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由独立的或者通过单一输电线路与外省连接的省级电网供电的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以及由单一输电线路或者单一变电站供电的其他设区的市、县级市,其电网减供负荷或者造成供电用户停电的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由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第四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电力安全教育在现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电力安全教育在现场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