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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亲人触犯了法律,你会大义灭亲吗?为什么?
谢谢邀请。
我觉得在中国可能道德比法律对人们的约束更广更大。
有的时候如果道德上是好的,法律每年也都在不同的完善,人们学法懂法的毕竟是大概不详细,亲人触犯了法律,我们可以会用一种道德标准去判断,然后选择不再来往或是不作为,就像《我不是药神》里那个警官一样吧。
个人之见,还希望懂法的人给予高见。
Emmmmm……
从法律专业角度来说,对于亲人的错误,帮助他们改正不是因为大义灭亲,而是保护他们,明白逃避付出的代价更大。
法律责任并不是冷冰冰的一刀切。
只有勇于承担,才有求活的可能。
逃得过一时,逃不过天道。
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
用到大义灭亲,一般都是刑事责任吧。
触犯了刑法,并不只是简单的刑事责任,还代表着,犯错的人将来是被社会厌弃,成为社会边缘人。
职业歧视遍布全社会所有行业。
刑法有一种制度,叫做前科报告制度,可以了解一下。也就是说,将来的社会歧视更可怕。
所谓大义灭亲是指为了维护公理正义,对犯罪的亲属不徇私情,使其接受应得的法律制裁的行为。大义灭亲是国家的统治者在面对危害国家秩序以及社会秩序时,对犯罪行为人家属的一种积极检举揭发犯罪行为事实倡导与鼓励。
历史的最著名的大义灭亲的例子是西汉时期的王莽。王获是王莽的儿子,王莽为了树立自己法不容情,公正无私的形象,同时收买人心,其子王获不慎打死了一个奴仆,王莽不将其子送官府审判,而是借此事大做文章,在众人面前大义灭亲,逼迫儿子王获在众人面前自杀身亡。
那么,当家庭中一人犯法,其他亲属到底有没有检举揭发的义务呢?先看我国历史上的法律规定。
“亲亲得相首匿”是汉代刑罚适用原则之一,具体指汉代法律所规定的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除犯谋反、大逆以外罪行,有罪可以相互包庇隐瞒,不向官府告发;对于亲属之间容隐犯罪的行为,法律也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种亲属之间隐匿犯罪不负刑事责任的原则,来源于孔子宣扬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伦理思想,也是孔子“亲亲相隐”的伦理观念在法律中的直接体现。到汉宣帝时该原则进一步在法律中细定, 但凡遇谋反、谋大逆等直接危害统治的重大犯罪, 则引儒学另一观点“大义灭亲”为据, 而不再适用“亲亲得相首匿”。从此,我国历史上历朝历代一直沿用下来。
我国的1979年公布《刑事诉讼法》曾规定有大义灭亲的条款,规定凡是知道案情的人都有作证指证义务,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刑事诉讼法》后来修改为:除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外,一般案件中近亲属有拒绝作证的权利。但近亲属仅限父母、子女和配偶。
为何要废除大义灭亲的条款呢。原因是大义灭亲不符合人性人伦,鼓励了亲人家人相互揭发,破坏恶化了家庭关系,而家庭是社会稳定细胞,为了破案规定家人必须揭发作证,去危害社会更大的秩序,容易形成了社会人人自危局面,得不偿失,同时也不符合世界历史上其他国家刑事诉讼潮流。当然,如果说家人中有人犯罪,其亲属自愿检举揭发,帮助司法机关破案,法律则不禁止。不过我估计这类人现在这么做可能会受到大家的唾弃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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