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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培训协议 家庭教育培训协议书

绿乐教育网 2024-09-20 09:42:02 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家庭教育培训协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家庭教育培训协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在社康签了家庭医生协议有什么用?

在社康签家庭医生协议有很多好处。首先,它可以为你提供更便捷的医疗服务,包括日常的健康咨询、疾病预防与控制、慢性病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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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家庭医生协议可以让你享受到更全面的医疗服务,包括定期的体检、疫苗接种、转诊服务等。

此外,家庭医生协议还可以帮助你节省医疗费用,因为一些特定的医疗服务可能会享有优惠或者免费的待遇。总的来说,签家庭医生协议可以让你享受到更全面、更便捷的医疗服务,同时也可以帮助你节省一些医疗费用。

老师要求家长写一份免责任书,内容是孩子发生事故自己负责,合理吗?

说实话,我当班主任的时候,也曾要求家长写过所谓的免责声明。有的时候是学校统一要求家长签订的,有的时候是自己要求家长签订的。

唉,实在是没办法的事,也是被逼无奈。大家都知道现在安全问题是学校的头等大事,学校最怕学生出现安全事故,所以全校大会、家长会、主题班会、团队会,逮到机会就宣传安全教育。可是说实在话,安全事故有的时候真的是防不胜防,而且就算你老师在台上讲的天花乱坠,台下的学生不重视,家长无所谓,那也很难起到很好的效果。

总之,学生的安全问题,是学校不能承受之重。学生的安全,应该由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来保证。

可是现实是,学校往往无限责任的承担了学生的安全问题。不管你学校有没有履行教育宣传的职责,也不管你老师有没有履行监督管理的职责,只要学生在学校出了安全事故,那学校和老师肯定会受到处罚。

所以,学校要求家长写免责声明,也是无奈之举。甭管最后合不合法,但至少可以证明:校方已经明确告知家长安全的重要性,尽到了告知义务。

一般来说,我会在两种情况下和家长签订免责证明。

第1种情况:学校举办大型体育活动,比如运动会、篮球赛、足球赛等。

这样的事情要分几种情况来看:

一:上学途中发生事故,学校是可以免责的

因为上学和放学途中,学校不在承担学生的安全责任,都由家长来接送,所以这个时间段一旦发生意外,责任都应该是学生自己来承担

二:假期发生的事故,学校可以免责

学生每年都有很多假期,包括寒假暑假,周六周日各种法定节假日在这些节假日当中,因为学生并不在学校,所以发生任何的意外情况,学校都没有任何的责任,这都是家庭和孩子自己的责任。

三:只要孩子在校园内发生任何事情,学校都有责任

孩子一旦踏入校园,孩子的一切,学校都应该承担责任,因为这个时候学校承担的是照顾孩子,教育孩子,保证孩子安全,所以在校园当中孩子所发生的一切都和学校有关。

但是在这里我们要排除,因为学生个人原因而导致的安全事故,例如学生做危险性的活动,或者学生跳楼自残这些事情,学校虽然要负一部分责任,但是不是主要责。

如果是因为学校的教育不到位,或者是学校的各种设施不到位,学校的安全宣传不到位而导致的学生事故,学校是要负主要责任的。

五:签了免责任书,也不代表可以逃脱责任

现在很多学校都会签这种免责任书,但是这种免责任书他在实际事故发生之后起到多大作用,还要两说,因为我们国家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一旦事故发生,必须要先通过法律来判断这件事情的责任,而不是通过这份责任书。

班主任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已经成为学校安全管理的普遍做法。个人认为这一做法从法理上可能没有多大作用,但绝对是学校自我防护的有效措施。

学校要求班主任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并不能免除学校应尽的安全责任

很多家长认为,学校要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是学校推卸责任的做法。因此很多家长对此十分反感,有的家长甚至在学校要求签字时抗拒签字,有的家长是怕老师对孩子另眼相看而无奈签字,但心时很是不痛快。

其实个人认为家长是多虑了。不管哪种形式和内容的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并不能免除学校应该负有的对学生的安全责任。当有学生发生安全事故时,如果是由于学校管理不善,没有尽到安全教育和防护责任,这一纸免责书没有任何法律意义,学校该承担多少责任就得承担多少责任。

安全责任书的签订,是学校的一种自我保护

既然安全责任书不能免学校责,那为什么学校还要“多此一举”呢?其实从某种意义上,学校也是无奈之举。

现如今,学生发生安全事故成为学校的恶梦,只要学生发生了事故,不管学校有没有责任,家长都会找学校。即使是学生在家发生事故找学校的事并不少见。

当学校对学生发生安全事故没有责任时,人们说会把目光放在学校的安全教育和告知义务上,学校有没有对学生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有没有告知家长尽监护人的安全职责,安全责任书可以算一个有力的证据。

只是我一直没有明白一件事,对孩子的安全保护,安全教育,家长们有义务不是人人皆知的吗?为什么要学校告知。

比如,一到暑假,学校要与家长签订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已成了规定动作,甚至有的地方主管部门统一发放责任书要学校与家长签订。如果有学生在暑假期间发生了溺水事件,学校有没有完成这一规定动作,将成为认定学校责任的重要依据。我实在没想通,暑假学生的安全责任全部应该由家长责任不是理所当然的事?这关学校什么事?甚至更过分的是,有的地方还要求暑假期间老师得去巡塘巡河。

保障学生安全是头等大事,但学校责任和家长责任的界定必须明确。在许多安全责任事故中,“和稀泥”的做法,看似人性化,实则是对学校教育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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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家庭教育培训协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家庭教育培训协议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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