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贷款打钱到教育机构 教育贷款打钱到教育机构可以吗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教育贷款打钱到教育机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教育贷款打钱到教育机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业银行惠民贷款可以直接转账吗?
惠民贷不可以转账。用户在申请惠民贷后,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和银行卡等前往交通银行营业网点柜台或自助机申请提取。同时,用户在消费购物时,也可以直接使用惠民贷的附属卡片刷卡使用。但是,用户不能直接将其转账给他人。
请问一些地方的银行贷款为什么要转到第三方?
贷款必须实行受托支付,划转到第三方,这是银监部门的规定。老实说作为一个曾经的银行工作人员,我对此项规定也是嗤之以鼻。
管理部门的出发点可以理解,就是为了保证贷款用途的真实性。这个我们不反对,但政策要有可操作性,这么一刀切,你让银行和借款企业怎么办?
很简单的例子,一笔贷款到期还进,企业希望给于周转续贷,这是很正常的想法。可是,续贷需要找用途,这不是扯淡吗!我企业还贷的资金本来就是自行筹集的,有些是延缓采购 ,有些是预收货款,有些甚至是借的,本来是计划贷款下来自行归位,在受托支付的规定下,续贷企业必须找一家下家,银行把续贷的贷款全部打过去,这是逼着企业编故事,同时企业还要冒回款出问题的风险。
还有一种,借款企业合同签订了约定比如当月15号付款,用途证明如合同也提交给银行了。谁知银行审批流程缓慢,直到当月20号在批下来。你让企业怎么办?是违约眼巴巴等贷款,还是先自己找钱先付掉?我想任何讲信用的企业都会选择后者。这时问题来了,贷款下来受托支付给谁?付两遍钱给对方,还是编个合同应付银行?大多只有选后者,这不是逼良为娼么!
有多少企业因为受托支付搞成账务混乱,又有多少企业因为回款出事引起纠纷。为了方便企业,银行也有时对受托支付的真实性睁一个眼闭一个眼,结果却因为“用途与实际”不符被牵扯进诉讼官司。——这种过时的做法,为什么还被“奉为圭臬“?
那些规定的制定者,到底有没有去过银行和企业一线调研过?在办公室想问题的方式,应该改改了!
我是空谷财谭,与您分享我的观点。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在工作中也经常遇到这种问题,今天就聊聊吧!银行贷款转到第三方是贷款的受托支付!既根据借款人的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受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那些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贷款人的交易对手。
近年来,由于经济的飞速发展,贷款已走进千家万户!但是每笔贷款都存在一定的风险,尤其是额度越高的贷款,风险也越大!为了降低风险,银行就选择受托支付将贷款根据申请用途进行使用,使资金流转更符合银行的风险评估!
另外由于监管部门对银行贷款受托支付的比例有要求,所以现在银行规定30万以上的贷款选择受托支付的方式,更符合监管的需求!也能防止贷款资金违规进入股市,楼市等,造成泡沫等!
最后,受托支付也可以增加了一些客户违规的成本,筛掉一些借用不一的客户,使银行资源更好的服务实体发展,从而促进经济更好地发展!
欢迎大家交流!
先要了解为什么需要转到第三方就需要从银行贷款产品说起。
按照用途来划分:购房按揭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公司经营性贷款。
这三个贷款从命名就能看出来分别是什么用途。
个人或者公司从银行贷款出来的用途是银行衡量这笔贷款风险的重要指标
。
如果银行把贷款发放到借款人个人账户,银行很难控制资金用途和流向,毕竟不可能实时监控借款人账户并审批用途,所以银行在发放贷款时一般给予借款人一定额度的授信额度,在借款人提供消费合同和发票的情况下将贷款受托支付到对方账户
你作为第三方,有协助借款人伪造借款用途,虚构合同等风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教育贷款打钱到教育机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教育贷款打钱到教育机构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