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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机构责令整改 教育机构责令整改通知书

绿乐教育网 2024-09-08 06:36:02 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教育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教育机构责令整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义务教育法第57条规定?

义务教育法 第五十七条

教育机构责令整改 教育机构责令整改通知书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 (二)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 (三)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 (四)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生产经营单位有哪些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

(一)未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

(二)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的;

(三)未落实治理事故隐患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应急预案的;

(四)未按照规定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

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如果不构成犯罪,通常会受到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理。具体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违反环保规定,污染环境的行为;
2.违反比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存在比较安全生产隐患的行为;
3.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欺诈、虚假宣传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4.违反质量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生产或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
5.违反税收法律法规,逃税或偷漏税的行为;
6.违反员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未按规定给员工缴纳社保或支付工资的行为。
在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生产经营单位应积极整改,消除违法违规行为,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否则,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不让孩子上学、受到的处罚有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义务教育法第5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58条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教育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教育机构责令整改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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