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构退费扣教育局 教育机构退费扣教育局的钱吗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教育机构退费扣教育局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6个相关介绍教育机构退费扣教育局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1教育局对培训机构退费的规定?
退费制度。教育机构应在合同中明确退费制度,并与学员签订退费协议1。
七日无理由退款。学员在购买课程后七天内可以无条件申请退款1。
因教育机构原因的退费。如果因教育机构原因导致学员无法完成学习计划,教育机构须退还剩余费用23。
学员因不可抗拒理由的退费。学员因不可抗拒的理由提出退学退费申请,教育机构扣除5%手续费后,再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23。
违约金的约定。根据《民法典》,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但通常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24。
退费申请的条件。如果学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继续上课,一般不予退费。但若教育培训机构无法提供正常教学,则需全额退款24。
解决争议的方式。若发生退费争议,学员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24。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学员的权益,确保他们在需要时能够顺利获得退款。同时,也规定了教育培训机构在特定情况下必须退还费用的义务。
2021年幼儿园教育局退费规定?
2021年,教育局对幼儿园退费的规定就是,如果幼儿预交了学费,但是后面的学不上了,准备从这个幼儿园退学离开,那么,幼儿园应该将剩余的学费退还给家长,如果有预售了,餐费的也要将根本没有消耗的餐费如数退还给家长,并且要求这些退费都要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民办幼儿园退费归教育局管吗?
民办幼儿园退费是归教育局管。
教育主管部门,特别是教育局,负责对学校和教育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他们不仅会制定相关的教育法规和政策,还包括关于学生退费的规定和程序。这意味着,当涉及到民办幼儿园的退费问题时,家长或学生应该首先向教育局咨询或寻求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妥善处理。
幼儿园教育局退费规定?
幼儿园管理费、保教费、杂费按月收取。因幼儿园自身原因造成不能正常入园需要退园的,按全月退还费用。
幼儿家长自动提出退园的,按退园申请日期计算,当月的管理费不予退还;保教费、杂费不足半月的按50%退还,超过半月的不予退还。
1、餐费按天计算整月收取,如幼儿不能在园用餐的按缺勤天数计算(10元/天)。
2、杂费多退少补,按实际花销予以退费。
3、全托幼儿不予退费。
4、幼儿园一年只允许休园两月,不收取任何费用。超出者按规定缴纳保教费和各项杂费。
5、新生入园一个月内不退学费。幼儿正式入园,若中途退园的,不退保教费,只退伙食费,已缴费剩余十天以内的保教费和伙食费均不退。
教育退费率一般多少?
关于教育退费的问题,在签订教育培训合同之后,如果有明确规定,10%退款手续费的话是合理的,当然最高不能超过30%,所以这个也要看报名的课程享受了多少服务,并且现在的进度是怎样的,是否上课,上了多久,是否享受了已经报考这样的服务,没有一概而论的说是退多少具体数额,都是根据个人的情况来看的,如果是因为报名的课程未开课,未考试,一般应该是可以给退的。
幼儿园教育局退费规定?
根据《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幼儿园保教费退费规定为:
第一种,采取按学期收取的,每个学期按5个月计算。幼儿因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学期内累计在园时间不满10天(含10天,以工作日计算,下同)的,幼儿园按保教费缴费额的80%退还;超过10天但未满30天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50%退还;超过30天但不满50天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30%退还,超过50天的,不退还所缴保教费。
第二种,采取按月收取的,学期与假期交叉月份,保教费执行学期内标准。由于放假、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幼儿当月在园天数不足4天(含4天)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80%退还;超过4天但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向下取整天数,下同)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50%退还;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不退还所缴保教费。
伙食费属于服务性收费,需遵循幼儿家长自愿、据实结算的原则,不得营利。幼儿园可根据幼儿实际需要按月收取服务性收费,在园时间不足月的,以幼儿正式请假天数计退。
补充说明: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于2011年12月31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以发改价格〔2011〕3207号印发。《办法》共24条,自发布后30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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