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构管理最新规定 教育机构管理最新规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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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机构归什么部门管?
各地的教育局是由什么部门统一管理,这一般分两种情况:一是由当地的政府统一管理;二是由上一级的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举例来说,我国的教育部是教育行业的最高行政部门,它隶属于国务院,是国务院管辖的部门之一。教育部又主管各省的教育厅。各省的教育厅隶属于各省的省政府管辖,但同时省教育厅又管辖着各市的教育局。各市的教育局隶属于各市的市政府管辖,同时市教育局又管辖着各县(县级市、区)的教育局。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的权利问题及应当履行的义务问题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八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六)依法接受监督。
教师法规定主管全国的教师的机构是?
教师法第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 可见,主管全国的教师的机构是国务院设立的国家教育部。省一级的是教育厅。县一级的是教育局。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细则2021?
第一条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但是,不得举办实施军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质教育的民办学校
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民办教育,保障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鼓励、引导民办学校提高质量、办出特色,满足多样化教育需求。
第三条 民办学校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公益性,对受教育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如何看待教育部规定中小学教师上课不讲后到教育机构讲,取消教师资格?
首先,我为国家的政策拍手称快,点个赞。
课堂藏私,课后机构谋利。这有违师者的职业道德。作为教师,在课堂上应该是毫无保留地对学生倾囊相授,希望学生能够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而不是留一手,作为谋利的手段。为人师者,必须立德为先,才能真正树人。一直以来,国家都是严禁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的有偿补课。但没有具体相关的惩罚机制,《通知》出台后,违规可以取消教师资格。
其次,从这项规定中,可以看到国家对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的整顿力度越来越大。
从出台的机关部门来看。之前,一般都是教育部单独出台相关的政策,这点从“十严禁”可以看得出。但很少是四部门联合出台,明令禁止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我们从中也可以粗略看到,对中小学教师的有偿家教,已经不仅仅是教育部门的事情,要联合起来其他部门,才能做到有效管理。
从出台的政策内容来看。最近几年,教育部频繁地颁布一些针对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的相关规定。但各级教育部门基本上是走走形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即使违规也没有相对应的惩治措施。因此有偿家教也是屡禁不止。《通知》出台后,明确违规最严重者,可以取消教师资格,其整顿力度是前所未有的。
最后,对教师有偿家教的政治,最有效的办法还是要改变教育的评价机制。
长期以来,我们都是以成绩论英雄。特别是对优质学位,家长更是蜂拥而至地争夺,甚至不惜不顾一切。正是因为有如此诱惑,才有家教的市场。无论是在职教师的有偿家教还是校外辅导机构,都是看到这样的市场诱惑。我们如能改变对学生单一的评价体系,构建多元化的评价体系,更能全面地评价每个学生。相信有偿家教会不攻自破。当然这个过程会比较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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