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健康教育工作规范 医疗机构健康教育工作规范最新版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疗机构健康教育工作规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医疗机构健康教育工作规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我已经正是退休,想自己办个小诊所,但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说退休人员不能办诊所,国家有这样规定吗?
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办。
供参考: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对申请开办个体诊所的人员有规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 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医师执业技术标准另行制定。 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执业医师法规定,从医五年并取得主治医师职称可以申请个体行医. 不过,大部分地区的实际情况是只要取得执业医师资格5年就可开门诊. 还有就是没有医师资格,可以自己做法人,找有医师资格做负责人. 同时附:私人诊所设置申请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非在职医务人员,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机构中执业满5年; (二)设置二级西医或三级中医诊疗科目诊所的,申请人应具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职称; (三)男性年龄在6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 (四)离退休的卫生技术人员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 (五)注册资金:私人西医诊所不少于30万元,私人中医诊所不少于15万元; (六)具有常住户口。 (七)诊所场地必须长期固定(非申请人所有,需有5年以上租赁协议)并且符合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以1名医生,1名护士计,使用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聘用卫技人员每增加1名,面积增加10平方米。卫生行政部门是指哪些单位?
主要是指当地的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县区的卫生健康局,这些都属于卫生行政部门,主要是负责主要是指当地的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县区的卫生健康局,这些都属于卫生行政部门,主要是负责卫生以及防疫疾病控制的工作省里有省里的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有国家的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全国最高的卫生行政机关
卫生行政部门是指各级政府机构中,专门负责医疗卫生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比如中央行政机关的卫生部,及各省自治区的卫生厅,各地市县的卫生局等。卫生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能有:制订医疗卫生方面的政策,制度及规范,还有食品安全的风险监测与评估。及管辖法律法规的监督执行,卫生防疫,慢性病及传染病的预防等。
卫生行政部门是指各级医疗卫生行政工作的部门,如国家级的卫生部和各省、自治区卫生厅、各市县卫生局,这些都是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下属还有行政执法的卫生监督局(所),负责传染病、慢性病预防控制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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