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机构打了小孩 在教育机构打了小孩怎么处理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在教育机构打了小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在教育机构打了小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小学生被私立学校老师打伤归教育局管吗?
私立学校归国家教育局所管,所有学校都归教育局直接管辖。
私立学校是指由私人或私立机构投资,由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批准,教育和政府的结合,解决更多侧重于教育公平问题的学校。为了适应区域人才来源短缺的问题、区域经济发展,人才总是趋于短缺状态,需要教育和培训,私立学校应运而生。相对而来,私立学校有着较大公立学校所没有的优势。
孩子在午托部伤到他人,法律责任该咋分?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它教育机构,未尽其责任范围内的义务,致使未成年人受到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责任范围内相适应的责任。
第三人造成未成年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责任,学校 幼儿园 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补充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我认为,当孩子的监护人将孩子交给教育机构的时候开始,对孩子的监护义务就已经发生了转移。
在午托部的责任范围内 ,因为 相关的工作人员未尽到监护义务,导致孩子致他人人身损害。
显然应当由 午托部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
孩子在幼儿园自己意外摔伤,老师要负全责吗?
孩子在幼儿园自己意外摔伤,幼儿园要负责,是否全责,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幼儿园,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孩子在幼儿园自己意外摔伤,幼儿园在教育、管理、保护义务上是存在很大过错的,除证明孩子在摔伤中有部分责任外,幼儿园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孩子厌学寻找青少年教育机构介入帮助靠谱吗?
你好!看你连续发了两个相关的问题,想必你是真的为这事烦恼。我比较愿意回答真正的问题。
厌学的孩子,这几年我们遇到不少,也成功疏导了不少。一些经验和你分享。
首先,你要找到孩子厌学的问题根源。在我们遇到的案例中,主要有两类:一种是基础没打牢,学习跟不上,特别是读六年级、初中生。第二种是在学校被欺压。欺压一般也有两种,一种是打骂、体罚;另一种是孤立。无论哪种,都会使得孩子在学校里很痛苦很压抑,这种情况下,孩子回怕上学,会很想逃避。
面对第一种,要为孩子提供支持,比如请老师辅导。同时要给孩子信心,帮助孩子减轻心理负担。学习跟上去了就会好一点。
面对第二种,我们的做法有两种,一是建议换学校。第二是让孩子心理素质强壮起来。这个需要在类似于我们蒲公英夏令营这样特别有爱的正能量的环境支持,把理想的力量、爱的力量注入孩子内心,孩子心理素质强壮了,就不怕欺压,更不会怕鼓励了。实践证明,当孩子心理素质强壮起来,变得积极阳光,不但不被欺压孤立,反而成了受欢迎的人。
解决了表面上的问题,作为家长,要继续在理想信念、道德品质方面给予孩子引导。远大的理想会带给孩子无穷的力量。
试着和孩子聊聊,为什么不想上学?祝愿你的孩子早日重新爱上学习!
有什么问题,欢迎交流!我是@我蒲公英理想家园,致力于打造青少年的理想家园!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在教育机构打了小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在教育机构打了小孩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